有赏!为绵阳招商引资引荐人最高奖50万
| 招商动态 |2016-06-08
今天,市委常委会审议并原则通过了绵阳市工业项目招商引资奖励办法,为绵阳招商引资将可获得重奖,最高奖励达到50万元。
1
奖
励
对
象
直接联系、介绍、引导并促成省外投资者来绵投资的个人或组织,包括社会引荐人和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引荐人。
2
奖
励
条
件
项目须是电子信息、汽车、新材料、节能环保、高端装备制造、生物、食品、化工等八大重点产业的工业项目。此外,还须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在绵阳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税收关系在绵阳的公司,且项目按投资协议履约。
2、项目开工后12个月内固定资产投资不低于1亿元(世界500强企业不低于5000万元)
3、2016年1月1日以后新引进且列入绵阳市投资促进局招商引资项目管理系统的项目。
3
奖
励
标
准
社会引荐人奖励:
1、按不高于项目开工12个月内固定资产投入的2‰进行一次性奖励。其中,世界500强企业投资的工业项目,按不高于3‰进行一次性奖励。
2、单个项目奖励一般不超过50万元,特别重大项目由市政府采用一事一议的办法专题研究决定。
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引荐人奖励:
年度考核评为优秀且不占单位优秀名额;同时,根据引进项目情况给予引荐人所在单位年度目标考核单项加分奖励,由市目督办和市投资促进局研究制定具体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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